澳大利亚/新西兰认证体系法规变化
美德检测导读
2020年3月27日,新南威尔士州(NSW)电气安全监管机构宣布,不再单独接受符合性标志(RCM标志),2020年4月1日以后,产品标签上除RCM标志以外,还需要注明产品证书上的认证编号。
而在2020年4月1日之前,澳新电气法规管理委员会(ERAC)电气设备安全体系(EESS)全国认证数据库中已注册产品型号不受新规定的约束,除非注册产品的证书到期或者需要修改,则需要按照新规定,取得新证书并且在产品上注明认证编号。
2020年4月1日,新南威尔士州电气安全监管机构宣布新规定延期,但是并未明确新的生效日期。
此外,维多利亚州还计划于2020年4月1日之后停止受理特许外部认证计划(REAS)认证机构签发的认证证书,尽管维多利亚州已宣布延长该项措施的实施日期,同样并未明确新的生效日期。
澳大利亚/新西兰认证的认证法规变化仅针对高风险(Level 3)产品,并不会直接影响中等风险(Level 2)、低等风险(Level 1)产品的适用性证书(CoS, 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)
虽然新南威尔士州和维多利亚州的法规变化,没有明确新的生效日期,为避免出现的认证证书受理问题以及产品注册的问题,特此提出下列建议:
1、通过向RECS和REAS双重认证资质的认证机构申请证书
2、在产品标签上附上RCM标志并注明认证编号
3、请勿在产品型号中使用通配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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