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照明电器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
2018年12月17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(简称CQC)近期对CQC-C1001-2014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照明电器》进行了修订。
一、修订的主要内容
1.对于ODM生产厂及ODM模式定义描述的修订
(1)0.2.7 ODM(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)生产厂利用同一质量保证能力要求、同一产品设计、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等,为一个或多个制造商设计、加工、生产相同产品的工厂。
(2)0.2.9 ODM模式
ODM生产厂依据与制造商的相关协议等文件,为制造商设计、加工、生产产品的委托生产制造模式。
2.删除条款:0.2.9.1 初始认证证书的ODM模式、0.2.9.2 利用已获证结果获取证书的ODM模式。
3.在条款“3.1认证单元划分的基本原则”中增加如下内容:
相同生产者(制造商)、不同生产企业(生产厂)生产的相同产品,或不同生产者(制造商)、相同生产企业(生产厂)生产的相同产品,可考虑仅在一个单元的样品上进行型式试验/设计鉴定,其他生产企业/生产者生产的产品需提供产品一致性符合声明、产品描述等资料由实验室进行核查。
4.删除条款:3.2根据生产企业分类适度放宽单元划分的原则。
5.根据国标委网站发布的 2017 年第 7 号公告,将细则中涉及的部分标准代号由GB转换为GB/T,涵盖以下标准:
GB/T13140.1GB/T13140.2、GB/T13140.3、GB/T2099.1、GB/T15934、GB/T5013、GB/T5023、GB/T15092系列、GB/T16915、GB/T19651系列、GB/T17936、GB/T17465.1、GB/T17465.2、GB/T12350、GB/T6109.1、GB/T6109.2、GB/T6109.5、GB/T6109.6、GB/T6109.7、GB/T1002、GB/T2099.1、GB/T14536系列、GB/T5023.1、GB/T5023.7、GB/T9364.1、GB/T9364.2、GB/T9364.3、GB/T15092.1、GB/T15092.2、GB/T15092.4。
6.在“附件3:照明电器强制性产品认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”中“1.灯具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清单”增加B类关键元器件“导轨接合器”。在“附件3:照明电器强制性产品认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”中“1.灯具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清单”增加B类关键元器件“导轨接合器”。
7.对“附件3:照明电器强制性产品认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”中“5.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”进行以下内容的修订:
(1)删除B类关键元器件“控制端口”;
(2)关键元器件“光电耦合器”分类由A变更为B;
(3)关键元器件“LED控制装置用变压器”分类由B变更为A。
二、具体实施要求
本次细则修订涉及已颁发的CCC认证证书,采取自然过渡的方式,申请人可结合产品变更等完成证书转换工作。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的转换同CCC认证证书转换方式。